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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产权房而言,8月的集中处置并非一劳永逸,向上求解法律才是最终解决的正道。此时此刻,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尽管这次修改早在三年前就已在人大“立项”。
而在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核心将锁定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制度改革,而这也事关小产权房未来的身份与命运。
“新土改”核心
日前,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国土部在本轮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的时候,最核心的改革可能是在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形式和制度上的改革,其次是建立土地使用的责任体系。
在这三个制度中,处于逻辑起点的是土地产权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蒋省三告诉记者,即使《物权法》出台以后,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规定还是很薄弱、很不完善。
蒋省三称,如果不着力从物权制度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提供全面、完整的保护,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配置时就会背离市场,要素的价格就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稀缺性,便可能加剧土地利用的粗放,不节约、不集约的情况会更加严重。
此前,国土资源部部长许绍使通报了土地的利用情况——目前,我国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巨大。其中,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
宅基地要有真产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告诉记者,他近期通过农村调研发现存在“三个倾向”,而这三个倾向与小产权房的“星火燎原”休戚相关,个倾向是把整个农村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区,个别地方把整个农村的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第二个倾向是村委会改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也顺势改为国有土地;第三个倾向是随意改变产权关系,即所谓“拿土地换身份”、“拿土地换社保”。
韩俊分析,现在有1.5亿农民进城了,今后还可能有3亿多农民进城。“那怎样让农民有进城的资本?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一个好的办法。”韩俊建议,强制性的征地,一定要降到限;承包地要物权化;宅基地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产权,“这些都是大势所趋。”他说,而这些,显然都需要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给出答案,小产权房的命运只是其中之一。